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08)第143-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本次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 无缝管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9月30日,在持续使用前提下,攀钢集团标的资产的总资产账面值为523,931.72万元,总负债为409,293.72万元,净资产为114,638.00万元;调整后总资产账面值为523,931.72万元,总负债为409,293.72万元,净资产为114,638.00万元;评估后总资产为568,328.67万元,总负债为409,293.72万元,净资产为159,034.95万元,评估增值44,396.95万元,增值率38.73%。 无缝管
2、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收益法对攀钢集团注入资产进行评估后的价值为161,891.83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与调整后账面价值114,638.00万元相比增值47,253.83万元,增值比率41.22%。
3、差异原因及评估方法的选择
收益法的评估结果161,891.83万元与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159,034.95万元相差2,856.88 万元,差异比率1.8%。
上述差异主要是因为本次注入资产相关的商标、专利和专有技术,将以无偿方式由该公司无偿转让给攀钢钢钒,因此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根据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价值的内涵,本次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中不包含商标、专利及专有技术的价值,而收益法评估结果由于是采用收益途径计算注入资产的价值,其价值中包含了本次拟注入资产相关的商标、专利及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价值。
因此,此次选取资产基础法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二、攀钢有限标的资产
攀钢钢钒拟向攀钢有限以发行股份作为支付方式购买的资产包括攀钢有限下属发电厂、煤化工厂、销售处、设备处等资产,以及攀钢有限拥有与钢铁、矿产业务相关的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冶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股权。
(一)攀钢钢钒拟向攀钢有限购买的非股权资产情况
1、销售处
主要负责攀钢有限下属煤化工厂产品销售。
2、设备处
主要负责为攀钢有限下属单位设备、备件的采购。
3、物资处
主要负责攀钢有限下属单位生产所需矿产品、燃料及辅助材料的采购。
4、发电厂
该发电厂为火力电厂,发出的电通过8条输电线路配出,其中5条送至攀钢集团附近的变电站直接供攀钢集团内部企业的炼铁、轨梁、热轧等厂使用。2007年、2006年、2005年发电量分别为301,395万度、234,977万度、250,357万度。
目前,发电厂所产高压电电力经攀钢有限下属电调中心,按国家相关标准通过国家电网转供至本公司动力厂,满足本公司对电力的部分需求。
5、煤化工厂
主要负责为攀钢集团内部攀钢钢钒、攀成钢提供炼铁用的焦炭、煤气及少量的化工产品,目前,攀钢集团内部炼铁所用焦炭、煤气均由该厂提供。
煤化工厂拥有一套备煤系统和一套炼焦系统,2007年、2006年、2005年生产以冶金焦为主的焦炭类产品分别为307.1万吨、312.38万吨、262.40万吨;2007年、2006年、2005年生产煤气分别为1,302,486万立方米、1,322,765万立方米、1,023,571万立方米。
6、汽车运输分公司
主要负责与攀钢有限生产、通勤、基建、检修、生活相关的汽车运输及车辆修理业务。目前,汽车运输分公司拥有各类车辆900余台,具有年货运量600万吨、客运量2,500万人次的综合运输能力。
目前,汽车运输分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货物吊装、货物运输服务及人员运输服务和汽车修理服务。
7、钢研院
钢研院主要业务系为攀钢集团下属企业提供科技项目研究开发与技术服务。成立40多年来,钢研院在冶金工艺、材料科学、钒钛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尤其在钒钛磁铁矿高炉冶炼技术、转炉提钒技术、高强度钢轨热处理技术、三氧化二钒生产技术、FeV合金生产技术、VN合金生产技术、氯化法钛白生产技术、纳米TiO2生产技术等研究开发方面具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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